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有关任务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黑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统一部署,我院决定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比赛,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宪法故事,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参赛对象
园林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在职教职工
分项赛道详情
“宪法之声”演讲视频赛道
1. 内容要求:参赛者应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精神和基本原则展开演讲,结合普法宣传教育,运用鲜活素材、实际案例,通过故事讲述等方式体现演讲内容,生动说明宪法在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和作用。选手可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真情实感,讲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治知识、树立法治意识的心得体会,讲述对公平、正义、平等、诚信等原则的理解感悟,讲述参与法治实践、维护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真实故事。演讲稿须为原创,不得抄袭。
2. 形式要求:参赛作品为2026年全新录制创作的个人演讲视频。演讲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格式为MP4,视频大小不超过700MB,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横屏拍摄,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声。视频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演讲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形式独立完成,不可使用PPT、音乐、虚拟背景或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不可使用辅助道具或器材。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作品作者、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等内容。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不得出现与演讲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3. 其他要求:本赛项仅限单人参赛,每名参赛者限报送1份参赛作品。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参赛者应使用规范汉字准确填写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单位等信息。
“宪法故事”征文赛道
1. 内容要求:参赛作品以“我与宪法”为主题,围绕自己及身边人发生的、与宪法有关的事例,讲述宪法护佑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故事。征文可从以下方向择一或结合展开:记录宪法与个人、校园、社会关联的故事,展现宪法如何守护日常;抒发对宪法精神的理解,诠释“依宪治国”“宪法至上”的时代意义;畅想宪法护航下的未来图景,传递青年对法治社会的期许。征文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内容真实、语言流畅,故事性强,富有真情实感。标题自拟,以1500—2000字为宜。作品须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不得抄袭或套改。
2. 形式要求:参赛作品为Word格式电子文档,标题使用宋体二号加粗居中,正文使用宋体小四,1.5倍行距。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年级、班级、学号、联系方式。稿件全文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3. 其他要求:本赛项仅限单人参赛,每名参赛者限报送1篇参赛作品。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参赛作者不得担任本人作品指导教师。参赛登记表填写学院、姓名、作品名称等规范全称。
赛程安排
(一)报名:各班汇总报名表,6月17日前报送至邮箱1539174466@qq.com。
(二)作品征集:6月21日截止。参赛者将参赛作品及参赛登记表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1539174466@qq.com,命名格式为“班级+姓名+赛道+作品名称”。演讲视频赛道需同时报送演讲稿Word文档;征文赛道需报送征文Word文档及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20%)。
(三)评审公示:学院组建评委进行评审,6月25日前公示获奖结果。
奖项设置
两个分项赛项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指导参赛作品获奖的教师获评优秀指导教师奖;参赛踊跃、成绩优异的班级获评优秀组织奖,全部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参赛须知
1. 本次比赛为公益性活动,全程无报名费、评审费等任何收费项目。
2. 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一经发现抄袭、代写、代拍,取消参赛资格并全院通报。
3. 作品名称、学院、班级信息统一填写全称,杜绝错别字。
4. 学院拥有获奖作品院内展览、汇编、宣传使用权,作者保留署名权。
联系方式
负责人:马佳欣
联系电话:13796380525
材料报送邮箱:15391744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