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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赴外地重点院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08    作者:     来源:     点击:

 

经芜湖市委组织部、芜湖市人社局批准,我校将开展赴外地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学校和岗位(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且为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2018年应届硕士毕业生;

4.年龄硕士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单位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受理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现场面试、签订就业协议、考察与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并予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校指定的邮箱,也可进行现场报名。

电子邮箱:whptu.zzg@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12日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名结束后,集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

(1)身份证、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3)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原则上采用试讲一堂课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专业知识、授课能力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后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和毕业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体检和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届硕士研究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学校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等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201
8年3月5日 
   



附件:

2018年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赴全国重点院校

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



合计: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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